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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随着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号角的吹响,我市也提出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公布举报方式,鼓励群众举报,最高举报奖达10万元。
  重惩与重奖并举,可见从中央到地方,对根治“小金库”问题的决心。那么,何为“小金库”?又为何遭如此“兴师问罪”?简单地说,“小金库”就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账外资金,其性质是违法的,是化公为私的表现。它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甚至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其实,“小金库”问题由来已久。由于打着集体的幌子,“小金库”往往被看作是一般的违纪违规,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即便查出来了,顶多是下不为例,很少有领导会因为“小金库”问题被革职查办,或者是这次清理、治理了,但由于问责的力度不够,未能引起一些官员足够的重视、警醒,下次依然会有人再次私设“小金库”。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宽严相济”为处理原则,这其中,自查自纠相当于“自首”,应多鼓励,对于“自首”者,可适当宽容,有没有“小金库”,单位领导自己心里最清楚,而一旦通过重点检查阶段查出了问题,则一定要严惩。
  严到何种程度?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一定要下猛药。首先,单位要实行收支两条线,账户设置要公开透明,并定期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其次,要加大对于设立“小金库”案件的惩处力度,尤其是要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如果是经过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相关领导应引咎辞职,并给与相应处分;最后,要鼓励举报,以物质鼓励为主,同时建立好对举报人的保护机制。只有做到了上述几点,才有可能严肃纪律,做到令行禁止,避免新一轮的专项治理又成了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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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头】
  广佛一家亲,从古至今。伴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文化同根地域相连的两座兄弟城市,早已密不可分。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广佛同城化”的概念终于尘埃落定,而在它之前已走过了“广佛都市圈”、“广佛经济圈”、“广佛一体化”三个阶段。如今,广佛同城化被写入国家战略,四个阶段概念的演变也实现了由最初的民间构想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完美蜕变。
  广佛同城是《纲要》赋予佛山光荣而艰巨的使命,《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广州佛山同城效应,携领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系紧密的城市群”。如此一来,广佛同城的提出,不仅仅意味着给佛山带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佛山还要承担携手广州“老大哥”,共同担当珠三角一体化“领头羊”的重任。
  就《纲要》中提出的定位来说,佛山在珠三角西岸城市中的地位不言而喻。4月22日—23日,“珠西新崛起”联合报道组奔赴佛山,通过走访企业、与该市经贸、发改、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座谈,就佛山如何全方位与广州对接,实现广佛一体化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了解。

佛山:牵手“老大哥” 担当“领头羊”


  广州、佛山在中国城市竞争力排名中分列全国第6和第15位,号称“广佛相加,相当于一个上海”;两城航空距离15公里,南海黄岐被称为“中山九路”,广州人到此买房、喝茶,黄岐人去广州购物,俨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广佛之间年票互认、地铁正在联通,广佛同城化加速推进;2009年1月,随着《纲要》的正式出台,广佛同城化被列入其中,再到今年3月,《广佛同城框架协议》的正式签订,至此,走过了“广佛经济圈”、“广佛都市圈”和“广佛一体化”后,广佛合作的概念终于尘埃落定,也成为民间和官方,市场和政府都认可的一种和谐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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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载,去年,我市在严惩腐败者的同时,支持、宽容、保护改革者和创业者,共为425名被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这样的消息让人倍感欣慰。惩防腐败,抓多少人,砍多少脑袋都不是目的,目的只是为了敲响警钟,营造一个清白干事的氛围,而为被错告、诬告者正名,更能体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办案思想,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史记》中有句成语:“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比喻舆论作用极大,众口一词,积非成是;流言可畏,能颠倒是非,置人于死地。中国也有句老话:“一传十、十传百,一人传虚、十人传真”,意思是言论传输的速度很快,如果流言不加以澄清,就会越传越广,越传越变样。
  成语也好,老话也罢,讲的都是流言和诽谤力量的可怕及其可能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古今中外不乏流言引发社会动荡的例子。流言和诽谤,也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时常常需要面对的难题。依法信访举报,是国家法律和党章赋予每一名公民、每一名党员的正当权利,然而,有些举报人在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时缺乏事实依据,或者只是道听途说,凭主观猜测,更有甚者,通过信访手段以泄私愤或带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时,纪检监察机关如果不擦亮“火眼金睛”,去伪存真,到头来就有可能是非难辨,功过不分,让干干净净干事创业的人坐冷板凳、受委屈。作为党员干部,如果是人民内部的蛀虫,如刘青山、张子善之流,拿了办了自然大快人心,人民从不怜悯,而如果因错告、诬告影响个人“清白”和命运,无疑会让“亲者痛,仇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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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儿飞去
心亦不在
凄清长夜谁来
拭泪满腮
是贪点儿依赖
贪一点儿爱
旧缘该了难了
换满心哀
怎受的住
这头猜那边怪
人言汇成愁海
辛酸难捱
天给的苦给的灾
都不怪
千不该万不该
芳华怕孤单
林花儿谢了
连心也埋
他日春燕归来
身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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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下乡细则日前发布,将原有的招标制变为普惠制,此举对广大中小摩托车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然而许多人或许不理解,从今年1月4日摩托车下乡政策出台,到2月19日召开摩托车下乡开标大会,再到日前的取消招标,整个政策的发展为何显得有点儿戏呢?
  对于国务院取消摩托车下乡招标的原因,坊间流传着各种传闻,其中最为有理有据的就是出自对保护中小摩托车生产企业的考虑。按照原政策,中标企业得以提高销量,占据更多农村市场份额,没有投标资格及不能中标的企业,则有可能丧失市场,因此,据称招标政策出台后不久,即有不少中小摩企“联名上书”,建议降低招标门槛,扩大中标企业数量。
  且不去猜想传闻是否真实,我们首先当了解的是国家推行一项政策的初衷和落脚点。中国的摩托车产业集中度不高,大大小小有200多家,且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都不够,国家此前本想搭“家电下乡”的顺风快车,促进行业整合,从长远来看,此举定是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然而,面对当前急剧恶化的国际经济形势,究竟是尽快实现产业整合升级,还是先稳定就业?显而易见,政府选择了后者。无论是“家电下乡”还是“摩托车下乡”,主要目的都是扩大内需,稳定就业,这是首要任务。“保中小企业就是保就业”,全国90%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90%以上的就业机会来自中小企业,扶助中小企业保生存、求发展,其实就是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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